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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关于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165号)规定,市局组织开展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注册在本区的企业,且是申报资助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2.根据《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获得相关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专利权处于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专利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申请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及对应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支付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费用的复印件;

 4.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9日-6月17日

四、注意事项

 1.各有关企业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进行线下申报,纸质材料(盖公章)提交至我区市场监管局,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Word版发送至hzbjipo@163.com邮箱,已提交过市级相关资助申请的企业无需再次提交;

 2.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资助工作,本次资助是对2020年12月31日前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最后一次资助,逾期将不再受理该时间段内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3.申请企业必须据实提交申报资助所需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全额追缴资助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的资助资格。若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附件:1: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doc

杭州市专利资助申请表

金额单位:元

申请人(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申请地址

 

所属区县

 

序号

专利号

授权国家

(地区)

授权日

资助金额

 

 

 

 

 

 

 

 

 

 

 

 

 

 

 

合计

 

申请人

(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章):

 

 

个人: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专利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月 日

2:杭市管〔2019〕16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