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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全省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产业链知识产权重大风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2年度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3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登 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预警项目申报系统(http://zscq.zjamr.zj.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名额分配

(一)申报单位为省级有关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申报系统自荐至省局,同一省级单位自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二)各市地申报指标分配情况。原则上杭州、宁波市不超过10项,其他各市不超过6项。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对所属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择优报送,有关申报内容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附:知识产权预警分析项目申报指南

 为防范化解产业链知识产权重大风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快建立以产业数据、知识产权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决策预警机制,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两链”深度融合,根据《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2年度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工作。

一、项目内容

(一)研究时限及支持方式

项目研究时限为2022年8月—2023年3月,省财政将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宁波除外)。

(二)研究领域

本次预警项目研究以我省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领域为主,各申报单位涉及本地重点工作、重点产业的也可申报,已申报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

1.数字经济领域:包括计算机、网络安全、通信、数据知识产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2.生命健康领域:包括药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智慧医疗服务、生命健康大数据等。

3.新材料领域: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新材料相关服务等。

4.其他重点领域:包括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经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智能家居产业链、现代纺织产业链等。

(三)研究内容

1.开展全球专利分布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至少检索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文献,分析所属技术领域的整体专利分布,包括专利权人(权利人性质、国别等)分析、各分支技术的主要竞争对手专利分析等;对美国、欧洲、日本的专利分布情况作重点分析,筛选出所属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专利,分析其专利状况,并分析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主要专利拥有者的构成及其相应技术研发优势;对我省相关企业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含中国)的专利状况作出与国外相关企业的比较分析。

2.开展中国专利分布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中国专利分布情况作出整体分析,并对本项目各分支技术在中国的专利分布进行分析,分析主要专利拥有者构成,同时筛选出本项目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在国内的专利分布及主要竞争对手,制作专利地图;对我省相关企业的专利状况与兄弟省、市及国外相关企业的专利状况作出对比分析,并分析其技术优势与劣势。

3.开展预测与预警分析。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国内外专利的整体分布、各细分技术领域的专利分布、专利权人及专利状况分析,预测将来一段时间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的国际与国内技术研究重点和方向,结合我省相应技术领域的技术现状,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可能带来风险的专利作重点分析。

4.开展行业和企业调研。项目承担单位应以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龙头企业为调研对象(调研企业数不得少于3家),了解掌握我省企业对本项目所涉技术的掌握情况,产业链布局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及专利组合、标准必要专利等情况,并根据专利检索分析结果,分析我省相关企业和产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5.建立专题数据库。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本项目所属技术领域检索到的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建立专利预警分析数据库及数据库检索式。

6.完成专利预警分析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专利预警分析结果,结合我省对所属技术领域的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技术现状,分别从政府、行业和企业层面对我省相应产业政策制定、自主创新策略和专利布局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专利预警分析报告以及2000字以内的成果摘要(专报)。

7.研究成果推广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完成本项目预警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后,及时组织我省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召开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推介、发布会(参会单位不得少于50家),发布预警分析结果,免费向参会单位提供本项目相应专利数据库资源。

8.绘制知识产权产业创新图谱。根据全省各市、县(市、区)专利、企业、人才、团队、资本和产业大数据,按照各产业链各环节,绘制创新型企业地图、研究团队地图、工程师人才地图、技术资本地图等,形成知识产权产业创新图谱,全景洞察产业链优势与不足,给出产业强链补链解决路径。

9.开发知识产权护航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基于项目研究成果和产业专利大数据资源,开发知识产权护航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将项目研究成果以信息化、可视化、网络化方式对外呈现,为政府创新决策、产业发展规划、企业技术研发和专利布局提供决策支撑。

研究内容1-7必做,8-9选做。

二、申报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省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与省外知名服务机构进行联合申报,集聚全国优质资源参与项目研究。

(二)具有完成本项目研究任务所必须的合法专利数据资源,具备产业大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近三年承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产业专利分析项目3项以上。

(三)项目承担单位已经申报专利导航等项目的,相同课题、相同承担人不得重复申报。

(四)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应有2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应有2人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五)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本项目遵循“公开申报、层级推荐、择优支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登录浙江省知识产权在线系统(http://zscq.zjamr.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省级有关单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申报系统自荐至省局。同一省级单位自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23日18:00前完成申报系统审核推荐工作。各市市场监管局要统筹做好本地区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对所属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择优报送。原则上杭州、宁波市不超过10项,其他各市不超过6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二)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立足我省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坚持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积极为相关企业调查、研究成果推广使用等后续项目实施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项目研究,允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被调查龙头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增补为项目组成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予以确认。

(五)省局将根据项目完成质量和产业发展需求,遴选部分优秀项目开展滚动研究,给予持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