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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清算

税务清算 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税务清算指的是在公司解散后,为彻底结束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所有的财产和现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终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的是公司依法自行组成清算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二、税务清算所需资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外资企业需提供商务部批准证书)

2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相关文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 税务登记证、纳税鉴定或通知书以及批复的免税文件等

5 股东会决议(关于成立清算组)

6 企业清算需经审批机构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7 清算开始日报表(主要有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财产表、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

8 近三年已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未审会计报表

9 近三年科目余额及发生额明细表,总帐、明细帐及现金银行日记帐(含固定资产清单、往来余额明细)

10 近三年地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税务检查报告

11 近期的银行对帐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2 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产权证明、无形资产证明书(鉴定书)

13 企业对外投资清单

14 重要的经济合同(含租赁、货款、保证保险、许可权、委托管理、长期投资、购销、专有技术等)

15 其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未发生或不涉及的资料可以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