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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临平区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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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平台、镇街,各有关单位: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临平区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8日工商和税务关系变更至临平区。

 2、迁入时企业是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在区外完成2021年国高企申报,在审核认定阶段迁入临平区的2021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企业未享受过临平区新迁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二、申报时间

 5月9日-5月20日,企业须在该期限内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企业进入“临平区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70-2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操作说明见附件1),完成以下操作:

 1、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表,确认开户银行和账号(可修改)。

 2、上传以下原件扫描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商变更登记情况表、临平区惠企政策申报承诺书等。

《临平区惠企政策申报承诺书》“二”横线部分仅需填写是否获得过临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雏鹰计划” 区级奖励和奖励金额,若无,横线部分可不填。

附件:2021临平区新组织关于国家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