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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各市经信局:

 为加快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工业数字化服务机构,支撑并推动全省产业数字化改造,经研究,决定在近几年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培育的基础上,今年开展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重点支持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数字化技术改造服务、工业网络建设服务、工控安全服务、数据应用服务、工业应用软件开发、工业智能装备开发、工业数字化工程咨询诊断服务等产业数字化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浙江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已面向细分行业、工业企业提供服务且取得较好成效,在服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已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以及省级智能化改造等工程服务公司名单的,自愿申报后,可优先列为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

 (四)已入选浙江省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名单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对于入围单位,将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一)统一公布入围机构名单,并在全省性会议、论坛、应用推广活动上予以推介。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围机构申报各级相关项目。

 (三)鼓励各地支持入围机构参与属地数字化改造相关项目,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标杆企业培育、示范园区打造、数字化评估诊断等;鼓励各地经信部门将培育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纳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2年度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栏目,使用浙江政务网法人账号或企业码扫码(法人或经办人)登录后填报;无相关账号可自行注册。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2日。

 (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2年5月25日前在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审核账号通过浙政钉另行发放),并将纸质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处,电子版发送至xxhc@zjjxw.gov.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2年度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wps

附件2: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信息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