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金融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贷款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
为我区科技企业提供科技贷款服务且与我局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9日期间的科技贷款政策补助适用《萧山区科技贷款实施办法》(萧科〔2017〕16号)文件:
对科技企业发放不超过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的贷款(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信用贷款),单个科技企业在同一机构贷款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
对科技企业提供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融资性担保,单个科技企业在同一机构担保额度不高于1000万元的部分,按实际担保余额的2%给予担保费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科技贷款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请各合作机构于9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报人民银行萧山支行和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补助资金。
二、科技保险资助资金
(一)资助对象
1、在萧山区范围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称号或属于各级高层次人才创业的企业。
2、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自行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人工智能系统责任保险、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含出口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
(二)资助标准
企业自行投保规定险种的,按保险费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萧山区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保险合同、保险费银行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13日前将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2、区科技局联合区财政局审核,审核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可选择邮寄或以扫描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综合楼区科技局534办公室
邮箱:523913072@qq.com
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