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1〕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的企业,继续留区发展,给予两年50%的房租补贴。
二、申报对象
经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培育,在2020年1月1日之后达到毕业标准的毕业出孵企业,并已由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区科技局备案。
根据杭科高〔2020〕74号文件规定,孵化企业毕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三、申报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2、企业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时段对应的房租合同、发票(须注明场地位置、面积、所缴房租时段,如原发票无此信息请开票方注明以上信息并盖公章)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4、场地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的复印件等)
5、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可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下载途径见附件2,加盖公章),如有个别特殊原因与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系统中2020年12月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电脑屏幕截屏(截屏方法见附件2,加盖公章);
6、申报承诺书(附件3,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清单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kj203@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为“企业名称+2020年度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交到区科技局。申报材料可由企业自行提交,也可由孵化器统一提交。
五、申报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和申报表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区科技局106办公室
联系人:徐熠超 87703295 王玲86692679
附件: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xls
附件2-企业缴纳社保员工花名册下载途径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申报系统中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截屏方法.docx
杭州高新区(滨江)科技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