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JECT

项目申报

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一般项目

文件依据:《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20〕86号)

 

一、计划类别

征集范围为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一般项目。

二、支持对象

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支持重点

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科技帮扶等领域;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垃圾分类及处理、飞灰安全处置、二噁英类物质控制、节水产品和技术开发),环境检测技术(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蓝藻治理等),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医疗卫生研究以及节能减排、体育(智能训练技术、智能场馆建设、体育装备研发)、交通、气象、消防、公共安全、智能亚运等领域。

 

四、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开通。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一般项

目”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杭州市科技政务网下载)。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2份和有关附件材料(1份),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实施、应用和推广示范。企业申报项目研发投入应不少于50万元,企业获得社会融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5.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10万元)。承担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或为“米袋子”、“菜篮子”公益类育种企业的,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医院、高校等有条件的单位鼓励配套自筹资金),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采用事后资助的方式,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比例不超过本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30%。

6.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承担有同类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申请单位为非企业的,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同类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五、初审和推荐要求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局要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由市卫健委归口管理的医疗卫生项目限报120项左右,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西湖区、钱塘新区等区、县(市)推荐不超过20项,其他区、县(市)推荐不超过15项。杭州师范大学、浙大城市学院、杭州市农科院等单位限推荐不超过30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不超过15项,其他综合性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不超过5项。

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申报项目递交后,不再返还重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制作部门申报项目清单,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