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资助征集工作的通知》(杭市管〔2020〕106号)
《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162号)
《关于规范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杭市管〔2019〕178号)
一、征集对象
注册地在杭州市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需同时满足)
1.于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标准GB/T29490-201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的企业。
2.企业已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含5件)或者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含1件);或者发明专利申请量2件以上(含2件),且企业是所涉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三、征集材料
1. 《杭州市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征集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 有效专利证书(5件)或发明专利证书(1件),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2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 企业贯标认证发票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
以上材料各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留存区、县(市)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
四、资助方式
以“不超额奖励、不重复资助”“一次性资助”为原则,资助金额为贯标企业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最高不超过6万。区、县(市)已经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市局将根据实际需要,抽取企业提供的材料尤其是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