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文件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等)在钱塘新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请项目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五个等级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须一致。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钱塘新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其中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要求400字左右。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参考《在杭高校生在校孵化证明》(附件3)。
4.项目计划书。
注意:材料中数据,企业及法人信用、社保、销售收入、企业工商变更等能实现数据共享的,以共享为准。
五、申报办法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3月8日(16:00)前,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递交至钱塘新区青六北路499号5号楼B区421室社会发展局人才事务科
附件:(提取码: 8vip)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3.在杭高校生在校孵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