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杭州市支持外贸发展资金项目补助实施办法》(杭商务[2019]24号)
《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20]4号)
《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滨防指挥部[2020]11号)
一、申报奖励对象
注册并且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滨江, 2020年度投保信用保险的企业,已经申报过2020年度前两批保费的不重复提交。
二、补助项目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
1、2020年度出口信用保险(非小微)保费
2、2020年度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简易模式产品保费
(二)奖励金额标准
按照新一轮产业国际化政策给予补助,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同一项目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三、申报补助资金
1、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自营进出口权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合同(协议);(若跨年度,请交所有合同)
4、保费支付凭证和相应发票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四、其他要求(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1月 22日(周五)前,按上述所需材料顺序,标注页码,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区商务局外经外贸部(区政府1726)。
联系人:滨江区商务局 沈佳欣 赵立静
电话:81187711,87702436
邮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区行政中心1726
附件:2020年度第三批滨江区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提取码: 1ju8)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商务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