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2020〕15号),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在萧山区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项目必须在萧山区内组织实施,符合萧山区产业导向目录,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
二、项目要求:
智能制造试点项目为项目备案或核准计划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且2020年度完成生产性设备和相应信息化软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申报书(附件1);
2、项目批准部门的备案或核准文件(经信发改均可);
3、萧山区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申报企业可在“萧山政策通”微信公众号或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xxgk.xiaoshan.gov.cn)下载通知文件和附件。
四、申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7月24日之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材料(Word版本)报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科,邮箱地址:2387468350@qq.com。
附件:
1、萧山区智能制造试点项目申报书
2、萧山区智能制造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