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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杭州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资助征集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斤关于印发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57号)和《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市管(2019)16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资助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注册地在杭州市2年以上(含2年),免费托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50家以上(含50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征集条件(需同时满足)

1.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各类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维权保护等服务能力,为知识产权小微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基础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维权、知识产权规划、专业人员培训等服务内容,

2.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至少拥有1名以上(含1名)专职人员负责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业务,与被托管小微企业签订至少2年以上(含2年)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

3. 被托管的知识产权小微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在本市,且拥有至少1件以上专利,目前在申请专利达3件以上(含3件)。

三、征集材料

1.《杭州市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征集表》(加盖公章)(附件1);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签订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小微企业汇总表》(加盖公章)(附件2);

4.已签订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合同,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专利证书(1件)和专利受理通知书(3件)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按附件2顺序排列)。

四、注意事项

1.请有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如实填写附件1和附件2,按期报送完整征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专利代理机构(含总部或分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枃严重违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内的不予受理。

3.市、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弄虛作假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4.被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当年知识产权小微企业托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年工作计划报送给注册地所在区县(市)局。相关区县(市)局应加强对辖区内被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企业托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査情况作为今后是否继续资助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1.组织协调。请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做好资助征集组织协调和审核、汇总工作。

2.报送要求。申请资助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先将完整征集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给注册地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由相关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审核、汇总并填写附件3以后将完整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4楼,联系人:洪露珊,联系电话:87311731)。

3.截止时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4月10日,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景区分局)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4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