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拟在本年度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好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辅导,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详见附件4),拟在2020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不含2020年重新认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
2、区域政策支持: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元资金奖励(市、区各30万)。
3、资料报送:请2020年新申报国高企相关负责人及时加入QQ群:684134358,并于2020年3月26日前将附件1、2在QQ私信发送给户锋刚老师。
4、为了更高效精准服务各申报单位,请计划2021年及之后新申报国高企的企业,加国高企培育QQ群:1073232431 。
联系人:李 丽 87703294,,户锋刚 87795819
请各街道、平台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的工作方案》(区办[2019]8号)文件要求, 做好辖区内国高企的培育、服务工作。
附件4: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
杭州高新区科技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