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根据《下城区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办法》下科字〔2018〕21号,现决定开展下城区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注册税务登记及财政收入级次在下城区的企业。
2、能够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专利分析评估、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纠纷服务)等形式服务。
3、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基础资源和资质,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拥有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4、具有开放共享的管理体制和实现良性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认定程序
1、企业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2、区科技局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经研究讨论,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通过,列入创新券地方载体名单。
三、申报材料
1、2019年下城区地方载体申报表;
2、资源和资质证明材料;
3、仪器设备、场地清单;
4、服务人员清单;
5、服务管理制度。
四、要求
1、申报材料由申请单位如实填写并提供,并提前在浙江科技大脑填报网上申请。
2、请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区科技局(绍兴路400弄46号3幢401办公室),联系人:葛俊锋 85368209
关于开展2019年第二批创新券地方载体认定申报的通知.docx
下城区科技局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