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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创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新闻编辑人:       新闻来源: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19年文创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为加快推进文创产业、文化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根据《杭州市文化创意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市宣通〔2015〕61号)、《关于印发《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园文局)文创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西管办〔2016〕164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9年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1、申报文化创意项目单位为西湖风景名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2、申报文化事业项目单位为在文物部门依法登记,并通过当年博物馆年检登记的杭州民办博物馆〔含三县(市)〕。

二、扶持重点

1、信息服务业:重点扶持涉及文创产品开发经营内容的电子商务、互联网及增值服务和数字电视等项目;

2、设计服务业:重点扶持工业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及广告设计等项目;

3、现代传媒业:重点扶持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其它新媒体等项目;

4、艺术品业:重点扶持艺术品拍卖、艺术品交易、艺术品会展以及当代艺术发展、手工与民间艺术等项目;

5、教育培训业:重点扶持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项目;

6、文化休闲旅游业:重点扶持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包括演艺业、保健业、运动休闲业等项目;

7、文化会展业:重点扶持文化类会展或富有文化创意特色的会展项目;

8、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9、民办博物馆相关公益性活动、展览、研究等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能引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事业发展,产生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2、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

3、申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4、项目已经相关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原则上于2019年年底前实施完毕。

5、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1、材料要求:

(1)2019年扶持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根据“五证合一”办证模式注册登记的企业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材料。

(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或者项目相关会计凭证和发票复印件等。

(4)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打印一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

2、受理单位

文创产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旅游商贸局,地址:杭州市龙井路1号1211室,联系人:桂斌,联系电话:0571-87173417。

文化事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地址:杭州市龙井路1号2112室,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571-87179545。

3、申报期限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

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递交相关申报材料,超过申报日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年扶持项目申报表 (文创产业).doc

附件2:2019年扶持项目申报表(文化事业).doc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19年7月16日